修文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
受贵阳市修文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贵阳业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评价组”)对修文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设立背景
2002年,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修文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府办通〔2002〕21号)文件,确定县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科、基层权政建设科。
2010年,县民政局部门职责发生调整,《修文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修府办发〔2002〕100号),内设科室由5个变为6个,增加了双拥工作办公室。
2019年,县民政局进行机构改革,依据《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修委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县民政局内设科室由6个更改为3个,为办公室、基层权政建设科(社县法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下属5个事业单位,为修文县社会救助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硝厂医院、修文县褀文山殡仪馆。主要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管理,社会救助等事业发展工作。
2.部门职能
依据修委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县民政局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指导乡(镇)、社县做好相关工作。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指导城乡社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并指导乡(镇)、社县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县行政县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以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村行政县划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的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县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7)负责指导殡葬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并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市场,推进殡葬综合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做好全县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执行。
(9)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做好上级预算投资、彩票公益金等项目遴选、储备、申报工作,强化监管,提高在建项目完工率及投入使用率。
(1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的注册登记,并组织参加市县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12)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3)承接中央、省、市下放的权力事项。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3.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
县民政局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权政建设科(社县法理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修文县社会救助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修文县硝厂医院名、修文县褀文山殡仪馆。各科室/事业单位具体职能见附件2。
4.人员编制情况
依据修委办字〔2019〕46号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人员编制情况为:机关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16人。2021年县民政局实际在岗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
5.部门组织管理
(1)业务管理制度
县民政局为保障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修文县民政局值班值守制度》《修文县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修文县民政局限时办结制》《修文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看护监护机制》《散居孤儿看护监护机制》《修文县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业务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民政局的经费支出行为,严把财务报销审批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县民政局制定了《修文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对部门预算收支管理、资产保管、专项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程序、现金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既定评价指标体系对“2021年修文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进行综合评价,部门综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评级为“良”。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贵州省村规民约示范村(居民公约)”创建成效显著,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一是,全县乡(镇、街道)治理能力示范创建占比达100%,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示范创建占比达100%,完成全县108个村、18个居委会办公楼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修文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贵阳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部完成了126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自2018年以来成功创建“贵州省村规民约示范村”23个村(居)、4个“市级星级居委会”,夯实了乡村治理基础。
三是,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组织6个村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到石林村开展村规民约交流学习活动,石林村本着村民自治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征求村民意见,所制定村规民约内容以‘三字经’形式呈现,简单易读,内容虽简短,确包含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各个方面,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真正做到石林村“村规民约‘规’出村风文明好景象,‘约’出村风文明新风尚”,让村民生活、村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是,始终坚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推进创建活动,拟推荐创建17个“贵州省村规民约示范村(居民公约)”,已按程序报省民政厅。

(二)多措并举,“三感社区”创建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政府相关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办其他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事务;由县委办统筹召开修文县“三感”社区创建工作会,制定印发《修文县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区试点方案》,并分别制定对应3个试点社区和2个试点村寨的“三感社区”的创建工作方案。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助推创建活动。组织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多次深入社区开展就业技能等培训;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狠抓工作落实。全县“三感社区”建设工作明确了3个试点社区和2个试点村寨,围绕“十二大工程”主要内容,明确了各单位和街道工作职责任务;定期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召开“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会议,研究“三感社区”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三感社区”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工作专班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了“一季一督导”定期督导机制,确保了“三感社区”工作目标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绩效指标设置质量不高,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一是未将总体目标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如社会救助、殡葬事务、养老服务等方面;二是,绩效指标设置过于笼统,未依据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设置,如三级指标为“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指标明确性不高;三是,指标设置不完整,缺乏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四是,设置的绩效指标无法体现部门工作任务或计划数,指标设置不明确、不完整致使绩效指标与部门工作任务、年度预算资金不相匹配;五是,指标值设置不正确,均为文字叙述,且内容应为指标评价标准。绩效指标明确性需加强。
在绩效自评管理方面,部门未按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待加强。
(二)凭证附件不全,缺少必要会议纪要
财务凭证附件中未附项目支出党组会议纪要,与《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制度中“一万元(含)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或专项资金需要调整用途的以及其他使用安排情况”“应严格按照局党组会工作规则要求,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不符,如凭证JZ-12-0027。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跨项目支出现象
2021年县民政局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存在跨项目支出、未专款专用的情况,具体为“敬老院运行经费项目”,该项目应用于公办集中供养机构运转补助,但实际用于支付县民政局临聘人员工资、党报党刊等报刊征订费、购买办公用品、职工就餐费等方面,存在跨项目支出现象。
(四)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不全,缺少绩效目标
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于2021年1月22日获得财政批复,并于2月9日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公开及时,但公开内容不全,如未同步公开绩效目标。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资产管理安全性待加强
评价组现场抽查县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实物未贴标号标签,无法核实固定资产保存情况,不利于后期盘点工作开展;二是,基础信息填写不完善,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填列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状态等。
(六)补助资金有限,困难群众满意度待提升
困难群众对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不高,综合满意度为82.31%。
(七)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欠缺
2021年,贵阳市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设立了修文县龙场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县民政局作为归属地管辖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但县民政局未进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才注册登记工作,未开展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参加相应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县内社会工作人才缺乏。
五、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明确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县民政局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填报绩效目标时,应根据部门职责结合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中长期规划等设置绩效指标,且充分考虑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等,并设置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明确性;二是,在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完结后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开展自评,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对自评工作进行总结,自评结果报县财政部门备案,以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建议部门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对于部门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县民政局《修文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对财务支付资料的审核,对于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如存在填制不完善、程序不到位、附件资料不齐全等情况,告知报账人员补齐完善后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对于部门决策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决策审批工作,以提高资金支付合理性、合规性。
(三)规范资金使用,规避跨项目支出现象
建议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修文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审资金使用方向、范围是否符合《修文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避跨项目支出现象,提高资金使用合规性。
(四)强化预算公开内容审核,提高预算部门信息公开规范性
建议县民政局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意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要求,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信息
一方面,建议县民政局完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文规定资产管理科室及其分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派专人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资产明细和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完善固定资产标签内容,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所在的办公地点等,强化资产使用责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建议县民政局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信息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各科室对于发生人员增减变动、办公地点变动时,应及时向资产管理负责人报送变动信息,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切实提升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六)引导多方力量提供补助,提高困难群众满意度
一方面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核实情况并列入特困扶持对象清单,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应重点向贫困程度深、家中有儿女在上学的家庭倾斜;另一方面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多渠道筹集城乡低保资金,以提高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七)重视社会工作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积极吸纳人才,推进本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方面重视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推动社会进步作用,强化领导重视,强化配合协作,提高社会社工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如与开设社会学类专业的高校合作,提供实习机会以及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加强社工专业培训,组织参加社会组织有关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培训,鼓励社区志愿者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整改建议
建议县民政局结合本次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自纠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财政局。
(二)下年度预算安排
建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作出相应调整。
